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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0-14周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作者:合肥海华残疾人康复中心      日期:2019-03-07 11:11      已有 努力统计中...位读者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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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合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

  在医疗手术类方面,对0~14周岁儿童先天性白内障复明手术费用A1高一次性补助0.1万元/眼;对0~14周岁肢体残疾儿童肢体矫治手术,每人A1高一次性补助手术费1万元;对0~6周岁儿童和7~14周岁在普通学校就读儿童植入人工耳蜗,医疗报销后A1高一次性补助3万元/人(含手术和术后调机等费用)。


  在康复训练类方面,对0~14周岁的听力、言语、肢体(脑瘫)、智力和孤独症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按照民生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救助标准实施;对0~6周岁弱视儿童接受视觉康复训练,一次性A1高补助0.5万元,1年内不重复补助。

  在辅助器具类方面,对0~14周岁肢体残疾儿童装配假肢、矫形器和辅助器具,补助标准按照民生工程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标准实施;对0~14周岁听力残疾儿童适配助听器,双耳A1高补助0.7万元,3年内不重复补助;对0~14周岁视力残疾儿童适配视力类电子助视器(手持式电子助视器、低视力专用滤光镜、台式电子助视器等),A1高一次性补助0.1万元,2年内不重复补助。

  《办法》还明确,救助对象要具有合肥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同时,要有临床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身体状况稳定、家庭成员配合等条件。


来源:合肥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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