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烧伤局部表现
(1)Ⅰ度烧伤:无须特殊处理,5天左右自愈,脱屑,无瘢痕,不需要康复治疗。
(2)浅Ⅱ度烧伤:若无感染,1~2周创面愈合,愈合初期创面呈粉红色,继而逐渐出现色素沉着,一般不留瘢痕。经半年至一年肤色逐渐恢复正常。
(3)深Ⅱ度烧伤:需3~5周创面愈合,愈合后新生上皮较薄弱,创面充血较明显,有时可见毛细血管网,易起水疱,疱皮破溃形成新的创面,这种创面此起彼伏可以迁延数月。
创面愈合后可能出现增生性瘢痕,有人统计伤后14~21天愈合者,约有1/3的病例出现瘢痕增生,超过21天愈合者有78%出现瘢痕增生。瘢痕初期充血明显,伴有痛痒症状,瘢痕逐渐高出皮肤表面,高低不平,质地变硬,形状不规则;瘢痕在深度创面区域生长,与基底组织不粘连、可推动;瘢痕增生区不能正常排汗,环境变热、情绪激动或进食辛辣食物时,瘢痕灼热及痛痒症状加重;由于瘢痕硬韧、弹性差,功能部位常因瘢痕挛缩致功能障碍甚至畸形。
增生性瘢痕经半年至1年(少数病例需2年以上),充血逐渐减轻至消退,颜色变暗,痛痒症状减轻,瘢痕趋平,质地变软,时间愈长,愈软愈平,有的可转变成表浅性或萎缩性瘢痕,绝大多数增生性瘢痕难以自愈,需行康复治疗方能缓解瘢痕之后患。
(4)Ⅲ度烧伤:由于皮肤全层坏死,创面不能自行愈合,较大创面多行早期切、削痂植皮,或待3~4周焦痂溶痂脱落后再行肉芽创面植皮,特小的创面亦可通过局部换药,创周上皮向中央爬行封闭创面。Ⅲ度创面随植皮方式不同,瘢痕增生亦显示明显不同,植中厚或全厚自体皮者,受皮区皮片颜色接近正常,皮肤弹性好,无明显瘢痕增生,只在皮缘遗留轻度瘢痕。刃厚皮颜色较黑,弹性略差,且有一定挛缩。网状皮或筛状皮网孔部分显现点状瘢痕,因瘢痕不连续,一般不会造成功能障碍。邮票状或条状植皮则在皮片周围有瘢痕形成。大张异体或异种皮移植,无论是打洞嵌自体皮,还是微粒自体皮,愈合后皆可能遗留较重的瘢痕,均需进一步康复治疗。
(5)Ⅳ度烧伤:肢体(指)部位往往需要截肢(指、趾),残端处理对康复十分重要,脏器损伤修复后亦需要保护,均需要深入研究。
2.康复期机体状况
(1)浅Ⅱ度烧伤:康复期无特殊不适,无明显瘢痕增生,健康状况很快恢复,不影响日常生活和工作。伤愈区留下的色素沉着并无大碍,经数月至1年色素沉着基本都可消退,若采用皮肤护理,色素消退更快。
(2)深Ⅱ度以上的深度烧伤:面积较大者对机体影响较大,持续时间较长。康复初期因初愈的上皮娇嫩,易反复出现小创面,需多次换药、浸浴或植皮,常可迁延数月之久。康复后期会有程度不等的瘢痕增生,影响功能活动,痛痒难耐,甚至影响睡眠,精神欠佳。大面积深度烧伤患者康复期普遍体质较弱,体能较差,由于瘢痕增生导致关节活动受限,轻者给生活带来不便,重者生活不能自理。个人的痛苦、亲人的冷漠、生活的不便、工作的受限常诱发心理障碍,焦虑、烦躁甚至自卑,不仅影响社交活动,甚至还会悲观厌世。这些患者都需要接受康复期治疗。
为解决众多烧伤患者遗留的康复问题,各D13组织、各D13医院乃至全社会都需重视康复治疗,从组织、人力、设备各个方面加大投入,把康复治疗纳入正常的医疗活动,不仅将康复治疗贯穿住院的始终,还要坚持出院后数日甚至数年,使烧伤患者伤而不残,残而不废。减少畸形的发生率,减少后期瘢痕整形手术的次数与范围,力争不手术也能达到理想的功能状态。使烧伤患者从外观形态到脏器功能,从心理状态到活动能力都能达到健康水平。欲达满意康复的目的,必须“全天候”地坚持康复治疗。